有机产品
1、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
2、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
3、生产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的环保型安全食品
4、在五年内未因“获证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强制要求或者被检出禁用物质的
5、在一年内,未因“产地(基地)环境质量不符合认证要求的;
6、如果对自己的产品是否符合条件有疑问的,可以免费咨询证果果专业咨询老师。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提升民营企业发展质量十三条措施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品牌创建与质量提升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修订《云南省茶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大力扶持发展现代农业奖励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南宁老友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濂溪区做强新型工业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奖励办法
肇庆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奖励办法
关于印发《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