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详情

关于印发CNAS实验室认可政策奖补实施细则 (2022-2023年)的通知
补贴金额:100万
申报时间:2023-01-16 ~ 待定4次浏览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芜湖市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科技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科技创新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经局、投资促进一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驻芜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的通知》(芜政〔2022〕23 号)中《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中对新认定的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最高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现将《CNAS实验室认可政策奖补实施细则(2022-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CNAS实验室认可政策奖补实施细则(2022-2023年)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科技局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CNAS实验室认可政策奖补实施细则

(2022-2023年)

为贯彻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 年)的通知》(芜政〔2022〕23 号)中《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第9条规定:对新认定的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最高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上一年度首次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不包括下列情形:证书期满按时换证;证书期满受各种因素影响未按时延续,即使CNAS以初次颁证;证书撤销后恢复;已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后名称或地址变更或扩项。

2.依法成立的企业性质的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

二、奖补标准

1.奖补25万元:仪器设备投入500万元以下且检验项目/参数25个以下。

2.奖补50万元:仪器设备投入500万元(含)以上,或检验项目/参数25个(含)以上。

3.奖补75万元:仪器设备投入750万元(含)以上,或检验项目/参数50个(含)以上。

4.奖补100万元:仪器设备投入1000万元(含)以上,或检验项目/参数75个(含)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一)材料清单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及附表;仪器、设备购置发票、仪器设备投入汇总表和承诺书。

(二)材料要求

1.仪器、设备投入,仅指获得认可实验室在用成套设备的原始购置价,不含企业生产线上计量测试设备,但包含CNAS批准范围内所需的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租赁借用等非自有产权仪器设备不予采信。转移产权的仪器设备应有充足可信的材料。

2.检验项目/参数,是指CNAS批准的附表内项目的累计数。

3.仪器设备投入汇总表,形式不做要求,应包含名称、型号、购置原价和合计总值等信息。汇总表内仪器设备与发票信息应能一一对应。

4.承诺书,形式不做要求,申报主体自我承诺维持证书6年的有效状态。

四、申报流程

1.作为政策受理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申报材料审核和奖补金额的确认,完成惠企超市规定的流程。

2.按照分级管理,企业经济贡献全归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的市本级企业,其申请由市市监局业务科室办理。非市本级企业的申请由辖区县(市、区、开发区) 市监局办理。

3.各级市监局办理中,必要时组织同级科技、财政等相关部门或邀请技术专家进行现场复核。

五、信用管理

申报单位重复、多头申报享受,以虚假材料恶意套取财政扶持资金,或在项目实施、验收等过程中蓄意提供虚假资料的,各产业政策管理部门将会同各县(市)区追回或抵扣已拨付的财政扶持资金,取消该单位五年内所有财政扶持政策的申报资格,并将申报主体及法人代表依法记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失信企业、拖欠财政性资金企业不得申报奖补政策。

六、附则

1.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商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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