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22000要求运用食品工艺学、微生物学、质量控制和危险性评价等方面的原理和方法,对整个食品链如源头的农作物生长、收获、原料和成分、加工、制造、运输、销售、调制和消费过程中评价危害和风险,对可能造成的各种危害进行系统和全面的分析,确定能有效预防、减轻或消除危害的环节“关键控制点”,进而在关键控制点对危害因素进行控制,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能有效达到消除食品污染的目的。
为加强食品对消费者健康的安全,2001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丹麦标准协会的倡导下开发了一个适合审核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简称ISO22000。ISO22000是基于HACCP原理开发的一个自愿性国际标准,是对各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和法规的整合,是一个统一的国际标准。该标准是由来自食品行业的专家与专业国际组织的代表一起在食品规范委员会的密切合作下开发的,食品规范委员会是由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为开发食品标准而联合成立的。
ISO22000由此带来的一个重要的好处是将使全世界的组织以统一的方法执行关于食品卫生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系统更加容易,它不会因国家或涉及的食品不同而不同。ISO22000的目的是让食物链中的各类组织执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其范围从饲料生产者、初级生产者、食品制造商、运输和仓储工作者、转包商到零售商和食品服务环节以及相关的组织,如设备、包装材料生产者、清洗行、添加剂和配料生产者。
(1)可以与贸易伙伴进行有组织的、有针对性的沟通。
(2)在组织内部及食品链中实现资源利用最优化。
(3)改善文献资源管理。
(4)加强计划性,减少过程后的检验。
(5)更加有效和动态的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控制。
(6)所有的控制措施都将进行风险分析。
(7)对必备方案进行系统化管理。
(8)由于关注最终结果,该标准适用范围广泛。
(9)可以作为决策的有效依据。
(10)充分提高勤奋度。
(11)聚焦于对必要的问题的控制。
(12)通过减少冗余的系统审计而节约资源。
该标准适用于在食品链中所有希望建立保证食品安全体系的组织,无论其规模、类型和其所提供的产品。它适用于农产品生产厂商,动物饲料生产厂商,食品生产厂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它也适用于与食品有关的设备供应厂商,物流供应商,包装材料供应厂商,农业化学品和食品添加剂供应厂商,涉及食品的服务供应商和餐厅。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申请;
2.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证明文件(营业执照/QS证书/卫生许可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食品安全管理文件;
5.加工生产线.HACCP认证和班次的详细信息;
6.申请生产认证产品.加工或服务流程图.操作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
7.生产.相关法律在加工或服务过程中遵守.法规.标准和规范清单;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提供加盖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印章的产品标准文本复印件;
8.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认证机构的要求.提供材料真实性的自我声明;
9.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相关证据和自我声明;
10.生产.加工设备清单和检验设备清单;
11.厂区平面图。
1.咨询服务机构到企业进行调研、贯标;
2.有咨询师和企业的管理者代表共同的体系策划;
3.培训,包括标准培训和人员培训;
4.体系文件的建立,包括: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
5.体系运行;
6.内审;
7.管理评审;
8.认证前的准备工作;
9.现场审核;
10.对不合格项的整改;
11.颁发证书。
(1)急需证书的企业:一般为两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当然,ISO22000认证管理系统的周期多取决于企业的实施与实施的合作程度,以及组织是否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要求是否发生变化。
(2)全面实施标准的企业:大约需要5-8个月。前期培训,组织设置,文件编写,文件修改大概需要2个月,然后运行3个月。申请认证,现场审核,认证通过,证书一般一个月左右。
证书下发后,查询证书情况的方式分为2种:
1、登录认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找到证书查询版块,输入企业名称或证书编号进行查询即可
2、证果果认证服务平台顶部导航“证书查询”,选择查询的项目,输入企业名称或证书编号进行查询即可
证书自上次审核之后的第8~12个月,需要进行年度监督审核,不进行年审的企业,超过上次审核12个月的,证书将会被暂停使用。暂停期间,企业可以申请恢复有效审核;暂停期满3个月,证书自动撤销失效。
1、企业原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处于“失效”状态,且未列入认证认可协会暂禁转换系统目录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随时向其他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
2、企业原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处于“撤销”状态,且列入认证认可协会暂禁转换系统目录的企业。自撤销之日算起,满一年后,可根据自身需要,自由选择其他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
3、企业原证书仍处于“有效”状态,如要转换机构,需向认证认可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理由限定如下:
(一)原发证机构在对该获证组织实施认证的过程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认可规范、行业自律规范的行为,且转入机构或获证组织可以举证;
(二)原发证机构在证书有效期内受到了行政监管部门、认可机构、行业协会的处罚;
(三)转换证书不造成原证书的失效,获证组织同时持有多张证书,继续接受原认证机构对原证书的监督;
(四)持有多个认证机构证书的获证组织,需要缩减认证机构数量时;
(五)获证组织不满意原认证机构的服务,或根据获证组织发展需要确需变更认证机构,且获证组织可以出具书面声明时。
认证认可协会收到企业提供的书面申请后,会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如申请通过,即可向其他认证机构申请认证。